为做好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工作,保证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入学质量,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根据本学科人才选拔需要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中的教授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列入学校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的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在学院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中。
(二)2025年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申请考核”录取计划数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年度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结合本学科“硕博连读”招生情况综合考虑,“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确定。
三、申请条件
(一)满足《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西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外语水平应满足《西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外语条件要求。
(三)申请人近五年内的科研及学术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符合第1项条件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从第1至6项条件中任选两项。
1.以第一作者(或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发表与本学科、申请人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要求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国际顶级/重要科技期刊、国内高影响期刊、国内高质量期刊、高影响会议上(参照《西南科技大学“三类高质量论文”遴选办法》)(见刊或录用均可,已录用未见刊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版面费发票,并由导师签字认可);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励(国家级主研,省级一等奖前7名、二等前5名、三等奖前3名);
4.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创新创业类比赛或科技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申请人排名第一);
5.作为主研人员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作出较大贡献(须由项目负责人书面说明其贡献);
6.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等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向学院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递交学校《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规定的材料及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报名号-姓名-博士审核”,发送至邮箱12399986@qq.com):
1.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
2.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及毕业后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及毕业后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资格证书(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及毕业后工作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
(三)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应在考核前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核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并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是否同意该申请人报考。
(四)学院组织专人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报名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取得报考导师的同意、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一)英语水平考核
学校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未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学院考核。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及拟录取成绩中。
符合《西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英语水平免试条件的申请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对通过英语水平测试的申请人,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材料评议和现场考核两部分。
(三)学院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学习经历、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集体评议,材料评议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现场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术兴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现场考核中的面试应全程脱稿,且时间不少于25分钟。面试内容具体包括:
1.全英文自我陈述(5分钟)。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本科和硕士阶段就读学校情况及学科(专业)介绍、工作单位简介及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情况;
2.主题学术报告(10分钟)。考生选择一个熟悉的本学科学术或科研方向进行自命题讲解或评述(可为硕士论文研究方向或博士阶段拟研究方向的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已掌握的情况、个人已做的工作或对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问答(10分钟)。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主题学术报告、自我陈述、个人提交的科研材料等随机提问。
(五)申请人最终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现场考核成绩综合得出。申请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成绩×40%+现场考核成绩×60%。
(六)学院在复试中将组织专人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七)申请人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六、录取
(一)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依据“西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充分尊重博士研究生导师意见下,参考申请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申请人的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当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现场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现场考核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统一英语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申请考核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进行录取。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应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前将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建议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只有通过录取检查者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未经过公示程序的学生不得录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3.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
4.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5.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6.现场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7.考核过程中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之间传播者;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规定者。
(五)对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申请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七、其他
(一)学院纪委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监督电话:0816-6089327。
(二)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咨询地点:西南科技大学东区东6B座213
联系电话:0816-6089320
(三)本细则相关内容如与学校年度招生章程有不一致的,以学校年度招生章程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南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