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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于 2025-03-02 | 700次阅读 | 作者 | 来源

      为做好学院“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工作,保证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入学质量,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根据本学科人才选拔需要制定硕博连读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中的教授成立硕博连读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列入学校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的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招收“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在学院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中。

      (二)2025年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硕博连读”录取计划数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年度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结合本学科“申请考核”招生情况综合考虑,“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确定。

三、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校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或暂无博士点的相近学科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学生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一)满足《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425分,或TOEFL≥50,或IELTS≥4.5,或对于其它语种达到相应水平。

      (三)申请人还应至少满足以下学术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且以西南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已录用未见刊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版面费发票,并由导师签字认可);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且第一专利权人为西南科技大学);

      3.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创新创业类比赛或科技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申请人排名第一);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励。

四、申请程序

      (一)考生应主动与报考导师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流程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应在2025年 4月15日前向学院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东6B座213)递交学校《2025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规定的材料及以下材料:

      1.外语水平证书;

      2.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奖励/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和硕士阶段导师意见(硕士阶段导师审查并签字);

      5.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1)。

     (三)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应在考核前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核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并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是否同意该申请人报考。

     (四)学院组织专人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报名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取得报考导师的同意、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一)学院对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获得硕博连读考核资格。

     (二)学院参照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要求,对获得硕博连读考核资格的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仍按硕士生进行培养。

       (三)申请人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六、录取

      (一)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依据“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充分尊重博士研究生导师意见下,参考申请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二)硕博连读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进行录取,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其人事档案通过校内流转程序由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管理。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建议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只有通过录取检查者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未经过公示程序的学生不得录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3.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4.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5.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6.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7.考核过程中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之间传播者;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规定者。

      (五)对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申请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七、其他

      (一)学院纪委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监督电话:0816-6089327。

      (二)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咨询地点:西南科技大学东区东6B座213

      联系电话:0816-6089320

      (三)本细则相关内容如与学校年度招生章程有不一致的,以学校年度招生章程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南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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