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推免生接收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
二、接收条件
(一)学院2025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类别分为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直博生三类。
1. 普通推免生的申请人应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此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专业的要求。
2.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符合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学院接收全日制直博生的申请(接收学科详见推免服务系统)。直博生申请人在满足本细则第1条规定的普通推免生的接收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实践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学院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直博生。
(二)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分别为:
(1)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6控制工程。
(2)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三、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申请人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中予以回复。
申请人应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各1份(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外语水平(托福、雅思、CET成绩单等)、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国家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具有复试资格。
四、复试
(一)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应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安排复试。
(二)复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
考生复试过程禁止使用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的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2.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的形式
1.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的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直博生的复试采取博士招生专家组考核方式。专家组考核的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由学科专家组面试评分。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PPT陈述时间15~20分钟。PPT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个人基本信息、本科阶段学习与科研情况等)、学术汇报(详细描述一个本人参与过或了解的科研课题、工程案例、学科竞赛等项目的技术方案内容)、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计划等内容。学科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专家组面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基础和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等。按照“英语”、“基础综合”和“专业综合”三项科目分别给分,三项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和40%,三项成绩的总和为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 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均须到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健康标准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五、录取
(一)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分专业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申请人姓名、拟录取专业、复试成绩等在学院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对于拟录取的申请人,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系统中给予答复。
参与直博生复试但未进入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如达到学院接收普通推免生的条件,则按普通推免生进行录取。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四川省审批最终确定。
(三)被确定为推免生后,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论何时,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6.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
7.其它不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招生规定者。
(四)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奖助政策按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直博生的奖助政策按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纪委对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16-6089327。
(二)所有参与接收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本年度有近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向学校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接收工作。
(三)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接收工作的细则及专业目录。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学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复议。
(四)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者不得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16-6089320
地址:西南科技大学东6B座213(信息工程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八、其他
本细则由西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遇与教育部、四川省和西南科技大学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四川省和西南科技大学的文件为准。
西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