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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表于 2022-10-04 | 8942次阅读 | 作者 | 来源

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业,根据《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科大2014〕32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审组织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根据学校要求制定(修订)本学院具体情况的评审细则,确定名额分配方案,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组织申请、材料审核、评审等工作,裁决学生对学院初步评审结果的申诉。

      长:张华

    副组长:朱玉玉

    成员:颜伟、范永存、江虹、王威、邹依洋、肖军、吴昊

      书:王威

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089316/6089310。

导师代表产生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长从导师名单中随机抽取。

研究生代表产生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长在非申请学生中随机抽取。

二、总体评定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切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研究生的学业表现逐年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杜绝弄虚作假。

三、名额分配方案(需要根据研究生院名额进行修改)

    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下拨到学院的名额,根据各年级各专业人数占全院研究生的比例进行名额划分,其中研一年级在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划分后,优先保证推免学生名额,其次保证一志愿学生名额,剩余名额再考虑非一志愿学生。以上名额划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

    2022年各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控制科学与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

控制科学与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

控制科学与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

研一

4

3

13

5

5

20

10

8

33

研二

4

3

12

6

4

19

9

8

31

研三

3

3

9

4

4

14

8

8

21

 

  博士研究生:体博士(不区分年级)拉通排名,优先评定直博生为一等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生为二等学业奖学金,其次评定三年级和二年级具有科研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其次评定三年级和二年级未获得科研成果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已修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最后评定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入学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得分排名。

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如下:

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信息工程学院

11

17

28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无不及格课程,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本奖学金:

(1)在校且在评选年度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或其他不诚信行为者;

(3)休学期间和退学者,超过规定培养年限者;

(4)在培养期间,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因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5)其它文件中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五、评选方式

    符合基本申请要求的五项条件者根据分配名额按照:

硕士研究生:

    一年级非推免研究生综合得分按照进校研究生考试(不含专业课成绩)成绩总分+复试成绩的总得分进行排名选取。推免研究生按照推免最终录取成绩排名选取。

    二年级研究生按照综合得=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55%+科研能力×20%+社会实践×20%+国际化交流×5%进行排名选取。

    三年级研究生按照综合得分=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15%+科研能力×50%+社会实践×25%+国际化交流×10%进行排名选取。

    若一年级最终评审结果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参看学生复试成绩高低,复试成绩高的优先考虑。

    若二、三年级最终评审结果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参看学生科研能力得分情况,得分者高的优先考虑。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按照综合得分=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20%+科研能力×45%+社会实践×20%+国际化交流×15%进行排名选取。

    若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绩特别突出,经个人申请,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直接评定。若最终评审结果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评定。

    所有研究生参与评奖的材料均为上一学年度所取得(即上一学年奖学金材料收取截止日起至评选年度材料收取截止日止),且必须为西南科技大学所有。

六、加分条件认定

    加分条件标准参见《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实践计分方法(挑战杯等科技竞赛).xls》、《附件:2.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科研能力计分方法(论文期刊发表、专利申请等).xls》。

七、评选流程

1.公布政策。在本学院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公布奖励条件、名额和评审实施细则。

2.提出申请。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信息需准确真实,杜绝虚假信息。

3.评议选荐和学院审查公示。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根据研究生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等综合表现情况,对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综合得分排名并评议推荐,提出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示栏内进行差额公示五个工作日。

4.递补原则。若出现递补情况,则按照差额公示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评选结果上报。若评选结果公示时间截止后无异议,由学院统一整理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八、资助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为: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年。

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与监督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由计财处通过农业银行一次性足额划拨到获奖者指定的农业银行账号上,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如经查实伪造研究生个人信息和成果,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用于当年参评且已认定的所有结果,不得用于以后年份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述与受理

1.在学院评审、公示阶段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述,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2.监督举报电话(学办电话):0816-6089316。

十一、未尽事宜

    本细则由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若在申报及评审过程中,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与本细则有冲突或未详尽之处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实践计分方法(挑战杯等科技竞赛)

附件:2、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科研能力计分方法(论文期刊发表专利申请等)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实践计分方法(挑战杯等科技竞赛)   

附件:2、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科研能力计分方法(论文期刊发表专利申请等)

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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